坚定不移地推进技术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各项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实现新时代智慧审判业务体系和科技供给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新要求、新期待。
近日,福建法院统一案件监管平台上线运行。该平台具备对案件进行效率监管、质量监管等六大职能,运用信息技术,紧盯办案进度,且监督管理过程可溯、全程留痕,以此扎紧数据铁笼、推动科技控权,同时也防止内部不当干预案件实体审理,运用信息化方式落细落实“三个规定”。
信息技术发展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为各级法院院庭长更深入地做好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利用信息技术激发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活力、提升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创新发展,是各级法院院庭长面临的重要时代课题。
利用信息技术推动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力推进审判监督管理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为审判监督管理注入科技活力,为确保和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提供科技支撑。随着智慧法院建设深入发展,审判监督管理从“面对面”到“键对键”的结合,能够有效扩展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和时效,实现线上和线下双覆盖。依托信息技术,可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格局,有效地促进各级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审判监督管理的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加强对院庭长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审判监督管理的业务培训。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学网、懂网、用网的能力建设,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强调干部如果不懂互联网,不善于运用互联网,就无法有效展开工作。这对各级法院院庭长来说,同样如此。审判监督管理,是院庭长的重要职责之一。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院庭长既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先锋模范作用,又要解决好面对信息技术的“本领恐慌”问题,真正成为运用信息技术的行家里手。要从自身做起,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对互联网的运用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善于运用网络开展审判监督管理工作,让互联网成为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的新平台,成为了解审判执行动态,及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新途径。
智慧法院技术与业务融合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审判业务需求永远是引领法院信息化发展的第一动力。可以说,疫情期间的刚性业务需求,为审判机关信息化应用带来挑战,也带来机遇。如何将这种刚需转变为真正的全面应用,是摆在审判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后疫情时代,审判机关要进一步延续疫情期间积累的有益经验,探索整合相同资源系统建设,统筹内网、工作网和互联网视频系统建设和应用。坚定不移地推进技术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各项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实现新时代智慧审判业务体系和科技供给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