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对社会资本利用荒山荒地集中连片进行植树造林,以及开展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的,在保障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林下经济、生态观光旅游、森林康养、养生养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意见内容,相关部门还将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摸清全国古树名木资源,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加强古树名木认定、登记、建档、公布和挂牌保护,建立古树名木资源电子档案,启动古树名木公园建设。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探索划定古树名木保护红线,严禁破坏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科学制定日常养护方案,落实管护责任。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对濒危的古树名木,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采取地上环境综合治理、地下土壤改良、树洞防腐修补、树体支撑加固等措施,逐步恢复其长势。
此外,意见还提到,将开展乡村绿化行动,因地制宜开展乡村片林、景观通道、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绿道、休憩公园建设。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到2020年,建成20000个国家森林乡村、森林人家。同时稳步推进城市绿化,推进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城郊森林公园等各类公园及城郊绿道、环城绿带、生态廊道建设,到2020年,建成200个国家森林城市和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360个国家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