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武威加快文化旅游名市建设

1月13日,由新华网主办的第六届旅游业融合与创新论坛在京举办。武威市旅发委副主任张银山就加快文化旅游名市建设接受新华网专访。

问:请介绍一下武威的旅游现状?

答:武威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汉文化、五凉文化、西夏文化、葡萄酒文化等历史悠久,遗存丰富,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

2017年6月,武威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建设经济强市、生态大市、文化旅游名市,全力打造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和谐武威。市委立足武威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文化旅游产业重新定位,把文化旅游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引擎和龙头,着力把文化旅游产业培育成全市的支柱产业,努力建设文化旅游名市,为武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问:武威建设文化旅游名市的目标是什么?

答:2020年,武威市旅游接待人数年均增长25%以上,达到20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达到130亿元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8%;游客人均消费水平接近全国水平。“十三五”期间,武威市文化旅游业投资累计达到200亿元以上,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到3万人以上,带动间接就业人数20万人。

问: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一是做大做强市场主体方面。对当年新增固定资产超过1000万元(不含土地投资和可对外出售的投资额)的文化旅游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限额1000万元;对兼并重组成功的企业和引进落户的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总部(含地区总部),给予相应政策和资金支持;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文化旅游企业(除旅游饭店外)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文化旅游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录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本市涉旅企业,连续三年给予2000元/人·年补助。

二是文化旅游品牌培育方面。对新创建的省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初次被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由低向高升级的旅游饭店,全额补足级差部分奖励。对行业协会公布的年度排名前30名的国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集团和年度排名前100名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管理集团,在市内投资新建且正常经营满一年的旅游饭店,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为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创建国家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

三是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支持景区建设符合标准的游客服务中心和旅游标识系统。对符合国家一级和二级标准的旅游集散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补贴。支持加油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旅游咨询中心(点),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对新开设的旅游咨询服务点达到标准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支持在4A级以上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设立客运停靠站;对新开旅游景区客运专(环)线、旅游观光巴士线路,参照城市公交线路运营补贴方式给予补贴;在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游客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标识标牌、各类旅游步道(包括登山步道、自行车骑游道)、游客休息设施等旅游设施,按投入的25%给予投资方补助,每村当年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四是强化宣传营销方面。对旅游企业当年利用省级、国家级平台进行武威旅游资源宣传的,分别按实际投入10%、2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五是加大税费政策支持方面。对主营业务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文化旅游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项目建设过程中免收行政性规费,按照有关规定文化旅游企业宣传促销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研发费和技术改造费在税前扣除。小微旅游商品企业减免专利申请费用。

六是加大融资政策支持方面。设立市级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市级预算安排资金作为市级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资金。允许非国有性质旅游景区以特许权、运营权质押担保,增加旅游信贷规模。鼓励金融机构以“经营公司+景点+农户”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旅游相关配套经营户发放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

七是优化用地政策方面。旅游景区中未改变农(林)用地、未利用地用途和功能,未固化地面、未破坏耕作层的生态景观用地,按实际地类管理,不办理农(林)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且向公众开放的非盈利性公共厕所,土地无偿划拨供应;鼓励实行点状供地政策,保障旅游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废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老旧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创意或文化旅游企业,实行在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八是创新人才政策方面。高层次人才带自主知识产权来我市创办文化旅游企业的,经主管部门认定纳入国家、省、市重大文化旅游产业化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最高可给予200万元创新创业综合奖励;鼓励旅游企业引进储备高学历旅游人才,旅游企业引进储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按照企业为储备人才当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单位缴纳部分)的2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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