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玉佛山风景区林业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携犬入山不文明现象整治行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和游客文明出游,不要携犬入山,不要攀花折枝,共同维护景区游览环境。
据玉佛山风景区林业局管理大队队长王洪军介绍,随着天气转暖,景区游人日渐增多,携犬入山的现象日趋明显。在整治行动现场,景区林业和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对携犬入山的市民进行了劝阻,对携犬入山行为的危害进行宣传,并向其讲解了《鞍山市养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携犬入山市民也表示今后不将犬只带进景区。为进一步增强游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避免犬伤人现象发生,玉佛山林业局同公安部门携手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携犬入山的不文明现象。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犬只管理大队队长张柏涛介绍,按照《鞍山市养犬管理办法》十八条规定,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不得携犬进入公园景区。公安部门将持续对玉佛山风景区进行养犬宣传整治行动,对违规养犬、遛犬行为予以处罚并按照规定强制收容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