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消费“猫腻”多 专家支招如何“防坑”

在线旅游平台(OTA)成为消费者出行的重要渠道,如订票、交通、酒店住宿、旅游景点消费等,而其中各环节却隐藏着种种猫腻。专家建议,应仔细阅读条款内容、下单后保留截图、及时理性维权等。

2019年我国“五一”假期首次调休为4天,国内旅游市场掀起“全民出游”热潮。文化和旅游部统计数据显示,“五一”假日期间国内旅游接待总人数1.95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76.7亿元人民币。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节平台显示,“五一”和平时OTA消费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十个方面:默认搭售、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订单退改难、虚假宣传、低价陷阱、高额手续费、发票难开具、旅游意外赔偿难、旅游途中强制消费。

例如默认搭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用户投诉案例库显示,一位女士在某旅游网站购买旅游产品,在勾选完成后,页面自动跳转到结算页面,被强制要求购买250元的保险。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表示,“默认捆绑搭售”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遇到在线旅游平台的默认搭售行为,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提出10条“防坑”建议,其中包括:游客在线上选择某条旅游产品时,应该仔细查看预定须知,以免事后发生纠纷;如果旅游网站上有“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条款”的弹框,一定要点开仔细看一看条款内容,再选择是否打钩;下单成功要保留证据,下单后留好预订时的截图、截屏;对于超低价旅游线路,应仔细鉴别具体的服务项目以及额外要求;实际消费中遇到要求强制消费的,可以直接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遇到未消费不予退款的、过期不退的,可以向工商等监管部门举报维权等。

在维权途径方面,该中心建议,依照签订的合同及有关约定,与平台进行沟通;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投诉;向工商等监管部门投诉;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求助;向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求助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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