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旅游需要从严监管

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用户维权案例库发布的数据显示,在线旅游(OTA)是消费投诉“重灾区”,订票、出行、酒店住宿、旅游景点消费的各环节都存有诸多猫腻。问题集中表现为收取高额退票费、订单无法消费、下单后难预约、退改签遭拒、货不对板、特价商品拒绝退款等。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旅游成为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相应的衣、食、住、行随着数据时代的发展也变得方便了许多。未出家门先订酒店、网上订餐排队节约旅行时间、园区购票网上一点……在线旅游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方便,这也成为大多数人旅游的首选方式。但是,大数据时代有益处,也必然存有潜在的威胁和伤害。

比如,在商品销售时,由于信息严重不对称,势必让消费者处于弱势,但商家却可以肆无忌惮地对其“量身定制”。一些无良企业据此“杀熟”,很多人被坑了,还为自己是“会员”,享受了赠送的优惠券而沾沾自喜,殊不知换个新号登录或许就可获得一个更优惠的价位。

对在线旅游的监管,不能依赖消费者的力量自觉抵制,或者企业良心发现的自我改变,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给市场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互联网、大数据是应时而生的产物,我们应将其变成民众便利生活的工具,而不是成为商家手中的“刀刃”。对此,如何提升监管的技术能力,建立更为完善的监管反馈体系,让消费者在被坑时能更方便地取证投诉,有法可依,有路可循,不能依赖网络曝光这一条路,这是一个问题,也应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追求。同时,对无良商家,应加大惩处力度,不能只是道歉了事。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可纳入诚信体系,给其贴上不诚信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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