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文旅局了解到,为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我市于昨日起依旅行社申请开展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2020年3月5日前完成暂退保证金工作。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市文旅局昨日向各旅行社下发文件通知,决定向我市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进一步做好我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
此次暂退范围共涉及我市438家旅行社,目前保证金近9000万元。暂退范围为我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根据有关要求,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质保金账户。
我市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表示,该举措有效缓解了当前旅行社因疫情经营困难现金流紧张的问题,同时期待有更多扶持旅行社及整个旅游行业的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