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镜湖区确诊1例因外出旅游被传播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外出旅游人员居家医学观察,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24日以后外出(赴芜湖市域以外地区)旅游的人员,主动到社区进行登记,并如实、详细说明旅行史、接触史。
二、上述人员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居家医学观察不少于 14 天。一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送至发热门诊就医。
三、请主动配合社区和医务工作人员做好调查、隔离、消毒等处置措施。
镜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