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郑州2月15日电(肖懿木)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济源、修武、新县3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及巩义、嵩县、林州等10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分别出台应对疫情支持全域旅游和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旅游企业发展,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减轻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提供坚强保障。
设立专项扶持资金
西峡县、新县、巩义市、汝州市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稳定文化旅游市场,支持企业疫后恢复。西峡县安排县财政不低于2500万旅游专项资金,其中500万元用于A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2020年新增贷款贴息补贴。新县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企业发展。汝州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参照2019年同期上缴税收的30%进行补助;对因疫情造成旅行社游客退团、退票等直接经济损失的,市财政给予50%的补贴。
出台金融政策支持
加大对文化旅游企业的贷款支持,淇县要求银行机构2020年对文化旅游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度。新县要求银行机构不得对住宿、餐饮等行业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文旅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资金周转困难的重点文旅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县政府给予贴息支持。林州市建立信贷服务绿色通道,专项受理旅游信贷需求,简化审批流程,为资金周转困难的重点旅游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2020年1月至6月申请贷款的旅游企业,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实施税费减免缓交
对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予以延期申报;对2020年度亏损的企业,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汝州市、修武县、林州市、新县、博爱县、西峡县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纳税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辉县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旅游企业,经批准后可缓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最长可缓交6个月,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出台企业减负政策
修武县、林州市、新县、汝州市、博爱县、西峡县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房屋且能要求停业不裁员的旅游企业,实施减免房租政策,景区内摊位摊点减低租赁费用。新县、修武县、西峡县支持困难旅游企业申请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等延期缴纳。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利用暂停经营活动的时间,开展线上技能培训,巩义市、林州市、卫辉市、新县均在培训方面给予补贴支持,汝州市明确由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按每人210元标准支付培训费用。巩义市、林州市支持景区和旅行社在疫情解除后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场宣传营销活动,对效果良好的,予以资金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