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9日电 日前,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其中要求全国性文体活动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暂不恢复。
《意见》要求,一要压实地方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等要求,做好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和出入管理,落实员工个人防护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
二要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保留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等制度,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对预案并实行精准管控,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
三要分区分级恢复生产秩序。低风险地区要从应急性超常规防控向常态化防控转变,及时取消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不相适应的防控措施,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企业复工。
四要推动全产业链复工复产。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和重大项目开复工等问题,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特别是配套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五要推动服务业复工复市。低风险地区由经营者自主决定复工复市时间,通过预约、分流限流等控制人员密度。全国性文体活动及跨省跨境旅游等暂不恢复。完善物流快递业相关防控措施,允许快递人员进入社区(村)配送。
六要做好客运恢复和返岗服务。低风险地区之间的人员流动(入境人员除外),不得再设置障碍。
七要加强交通秩序保障。做好离鄂离汉通道管控措施解除后交通秩序保障,在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进出湖北省和武汉市的道路、水路、航空、铁路旅客运输。严格入境人员车辆管理,统筹做好外防输入和畅通国际物流通道工作。
此外,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印发《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提出低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要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对来自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及境外的人员做好健康管理;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如体温检测正常即可上岗,不得再设置障碍,不得再实施上岗前隔离。
《指南》还要求,高风险和中风险地区要在落实低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防控措施基础上,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出入登记管理,落实工作场所防控措施,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妥善处置异常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