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开发亟待回归理性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出行距离相对较近的乡村旅游率先回暖。今年4月,全国乡村休闲旅游业复工复市率超过60%,累计接待游客量和经营收入均接近去年同期的三成水平;“五一”假期,乡村旅游接待总人数和营收继续呈现回升趋势,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部分市县乡村旅游恢复至去年同期的70%-80%,中西部地区如吉林、贵州、宁夏等省份达到去年同期的五成左右。 经济正在逐步恢复元气,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也在协调推进中。近日,多省份公示了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申报名单。乡村旅游在为当地主体带来增收的同时,也在不少地方起到了承接农业产业、推动产业融合式发展的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开发农村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被列入越来越多县域地区的规划。不过,实践中的问题也不应被忽视。景点类型单一、风格趋同的现象常出现在乡村旅游开发中;部分县域地区旅游配套设施、公共服务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少数还存在着旅游资源开发不适宜或开发过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之前并不明显,但在疫情的“催化”下集中显现,并在部分地区导致了相关参与者的洗牌。因此,在进入这一“风口”之前和之后,包括地方政府、投资者、农户等在内的行业参与者都应当抱有理性态度。 应认清的是,乡村旅游开发同样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一方面是投入较大。在乡村旅游发展初期,农户参与其中的门槛并不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成本相对较低,小规模农家乐或民宿经营无需额外雇佣人手,也不会过多耽误原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于整体而言,即使当地已拥有极具特色和优势的旅游资源且交通足够便利,地方政府也必须在旅游配套设施搭建和针对游客的公共服务满足上投入相当的成本。同时,为了让地方文旅呈现多元化发展可能,县域地区普遍会引入社会资本,以丰富参与方式并起到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而上述两类投入在消耗自有资金的基础上,往往还需要地方金融予以一定比例的配资。另一方面,资金投入也不是一次性就可以满足的。事实上,为了保持持续的吸引力,旅游资源本身、配套设施和服务、公共服务在一段时间的发展后都会面临迭代需求,多方参与者也就需要进行新一轮的投入。 记者采访中发现,无论是旅游开发方或是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供给方,他们在覆盖日常消耗或更新迭代中都需要较高的成本,往往是赚得的钱又会被立即投入其中。这要求在进入乡村旅游市场之前,地方政府做好足够的调研,以做出科学的规划和政策引导。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区域性的调查为市场参与者勾勒出潜在乡村旅游市场的大小及特征,例如潜在市场的旅游偏好、是否会呈现出明显的季节特征、区域内其他乡村旅游点的分流情况以及游客可接受的旅游支出分布情况等,以明确当地的乡村旅游市场定位和规划方向,并制定引导政策、搭配多元化金融服务资源。处于最微观的乡村旅游市场的参与者在进入之前,也需要对区域内市场状况、投入回报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投入与市场重构。区域性的调研和规划也应当是持续性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动态调整政策倾向和松紧度,向参与者传递信息,支持其调整经营策略。 当然,乡村旅游发展最终目标还是要实现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目前,不少地区的乡村旅游与当地农业、加工业以及当地文化还是相对割裂的或是融合度不够。针对于此,乡村旅游开发要适度,应当在保留包括地方特色产业、田园风光以及乡风文化在内“底色”的基础上适度开发,这不仅有助于地方旅游特色的凸显,更重要的是能够保障当地产业、经济的稳步发展;过度开发改造、侵占基础产业发展资源,很可能导致地方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总体而言,面对越来越火爆的乡村旅游市场,县域地区不应贸然扩张,应在对市场有充分认知的情况下合理规划,适度开发,在保留乡村底色的同时,有效实现多产业融合发展。

宋珏遐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出行距离相对较近的乡村旅游率先回暖。今年4月,全国乡村休闲旅游业复工复市率超过60%,累计接待游客量和经营收入均接近去年同期的三成水平;“五一”假期,乡村旅游接待总人数和营收继续呈现回升趋势,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部分市县乡村旅游恢复至去年同期的70%-80%,中西部地区如吉林、贵州、宁夏等省份达到去年同期的五成左右。

经济正在逐步恢复元气,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也在协调推进中。近日,多省份公示了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申报名单。乡村旅游在为当地主体带来增收的同时,也在不少地方起到了承接农业产业、推动产业融合式发展的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开发农村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被列入越来越多县域地区的规划。不过,实践中的问题也不应被忽视。景点类型单一、风格趋同的现象常出现在乡村旅游开发中;部分县域地区旅游配套设施、公共服务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少数还存在着旅游资源开发不适宜或开发过度等问题。这些问题之前并不明显,但在疫情的“催化”下集中显现,并在部分地区导致了相关参与者的洗牌。因此,在进入这一“风口”之前和之后,包括地方政府、投资者、农户等在内的行业参与者都应当抱有理性态度。

应认清的是,乡村旅游开发同样具有投资大、周期长的特点。一方面是投入较大。在乡村旅游发展初期,农户参与其中的门槛并不高——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成本相对较低,小规模农家乐或民宿经营无需额外雇佣人手,也不会过多耽误原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于整体而言,即使当地已拥有极具特色和优势的旅游资源且交通足够便利,地方政府也必须在旅游配套设施搭建和针对游客的公共服务满足上投入相当的成本。同时,为了让地方文旅呈现多元化发展可能,县域地区普遍会引入社会资本,以丰富参与方式并起到一定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而上述两类投入在消耗自有资金的基础上,往往还需要地方金融予以一定比例的配资。另一方面,资金投入也不是一次性就可以满足的。事实上,为了保持持续的吸引力,旅游资源本身、配套设施和服务、公共服务在一段时间的发展后都会面临迭代需求,多方参与者也就需要进行新一轮的投入。

记者采访中发现,无论是旅游开发方或是餐饮、住宿等配套服务供给方,他们在覆盖日常消耗或更新迭代中都需要较高的成本,往往是赚得的钱又会被立即投入其中。这要求在进入乡村旅游市场之前,地方政府做好足够的调研,以做出科学的规划和政策引导。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区域性的调查为市场参与者勾勒出潜在乡村旅游市场的大小及特征,例如潜在市场的旅游偏好、是否会呈现出明显的季节特征、区域内其他乡村旅游点的分流情况以及游客可接受的旅游支出分布情况等,以明确当地的乡村旅游市场定位和规划方向,并制定引导政策、搭配多元化金融服务资源。处于最微观的乡村旅游市场的参与者在进入之前,也需要对区域内市场状况、投入回报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投入与市场重构。区域性的调研和规划也应当是持续性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动态调整政策倾向和松紧度,向参与者传递信息,支持其调整经营策略。

当然,乡村旅游发展最终目标还是要实现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目前,不少地区的乡村旅游与当地农业、加工业以及当地文化还是相对割裂的或是融合度不够。针对于此,乡村旅游开发要适度,应当在保留包括地方特色产业、田园风光以及乡风文化在内“底色”的基础上适度开发,这不仅有助于地方旅游特色的凸显,更重要的是能够保障当地产业、经济的稳步发展;过度开发改造、侵占基础产业发展资源,很可能导致地方经济发展出现波动。

总体而言,面对越来越火爆的乡村旅游市场,县域地区不应贸然扩张,应在对市场有充分认知的情况下合理规划,适度开发,在保留乡村底色的同时,有效实现多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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