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明年3月1日起本市将正式实施《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和《柴油车加载减速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两项修订的地方标准。新标准增设了国五标准车辆的污染物限值和国五标准重型柴油车的烟度限值,限值均较现行标准更为严格。
2013年2月1日、2015年8月1日,本市先后实施轻型汽油车国五排放标准和重型柴油车国五排放标准。但在排放定期检测检验时,依据现行标准,国五标准在用轻型汽油车与国四标准轻型汽油车使用同一限值,国五标准重型柴油车与国四标准重型柴油车使用同一烟度限值,限值均较为宽松。因此,本次修订的标准增设了国五标准车辆的污染物限值和国五标准重型柴油车的烟度限值,限值均较现行标准更为严格。
市环保局介绍,北京市分别于2010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实施重型汽油车国三、国四排放标准,但现行标准中,国三、国四标准的在用重型汽油车与国二标准重型汽油车使用同一限值。为与新车型核准排放试验检测限值保持同步趋势,促进在用车排放检测更为科学合理,本次标准修订增设了国三、国四重型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限值较现行标准更为严格。
按照新修订的地方标准,还增加OBD检查流程和相关设备技术要求。
市环保局介绍,随着排放控制技术的提升,国四、国五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直接排放的颗粒物已大幅减少,排放明显可见烟度的情况已经很少,在用车检测环节更需要重点检查车辆排放氮氧化物是否达标。但是目前重型柴油车进行排放定期检测检验时,依据现行标准,仅测量其颗粒物烟度,而缺少氮氧化物检测,难以全面反映在用重型柴油车的实际排放水平。
为进一步加严重型柴油车的检测,在对北京市在用柴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水平摸底及排放特征分析的基础上,本次标准修订增加了在用柴油车的氮氧化物检测限值及其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