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19年3月25日起,召回2010年8月9日至2010年10月27日生产的部分2011年款进口福特锐界汽车,共计61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发动机电子节气门内部电机电刷可能累积污染物并导致电阻增加,造成故障指示灯点亮,车辆进入故障模式并限制发动机转速,极端情况下发动机可能熄火,存在安全隐患。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电子节气门,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一段时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收到消费者反映此问题的投诉。收到投诉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即部署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上述问题开展缺陷调查和评估。受调查影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