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款新能源车拟从免征购置税目录撤销

又有一大批车型或从免购置税目录撤出。近日,工信部发布公告表示,经统计,第十九批、第二十批《目录》分别于2018年7月和2018年9月发布后,共有43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目录》撤销。其中,包括48款新能源乘用车产品。

这并不是工信部第一次撤销行为,此前工信部已陆续发布多批撤销车型名单。政策依据是,2018年4月2日,主管部门发布公告表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该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新能源产品。首先,无产量车型占据国家免征购置税新能源车型目录,需要国家相关部门统计;其次,对企业来说,申报《目录》要花费时间和资金成本,占据《目录》名额最后被撤销,都是资源浪费,因此对《目录》的动态管理有利于引导企业申报真正能满足市场需求的车型。

不过,用户不用担心,该政策基本不会影响用户的购买。一般来说,车企在为同一产品申报时,基于部分参数信息或供应商的不同会有多个型号,即使其中某几个型号被撤销,也并不影响这个产品系列的其他型号继续销售。政策对《目录》提出管理主要是为了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出现鱼龙混杂等情况,撤销车型基本不是在售车型,而或是已停产车型、或是非量产车型、或是后期计划推出待申请车型,对市场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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