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祥鹏航空、奥凯航空等公司对外宣布,自2018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
上一次普遍上调燃油附加费是在今年6月5日。彼时,国航、东航、海航、上海航空、春秋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恢复收取已取消3年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10元/人。
记者获悉,两家航空公司称,自2018年10月5日零点(出票日期)起,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10元/人上涨至2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每位旅客10元/人上涨至30元/人燃油附加费。
值得注意的是,在婴儿继续免收的同时,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收取10元/人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对此,携程旅行网表示,已收到相关航司关于调整燃油附加费的通知。不过,截至发稿,国内四大航尚未公开发布上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
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提醒,航空公司会在通知中注明,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也就是说,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果要变更至10月5日(含)以后,不用按新标准补交燃油附加费。
另据了解,国泰航空也宣布将于今年11月2日起重新收取燃油附加费,这是该航空公司两年半以来首次收取燃油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