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心还是故意?董明珠股东大会提前透露业绩引深交所关注

1月17日晚间,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格力电器的关注函。该关注函称,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1月16日举办的股东大会中,发表了格力电器“2018 年税后利润为 260 亿元”等有关格力电器业绩的言论,而格力电器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


深交所表示,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15 条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格力电器董事长发表前述言论的时间早于格力电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的时间。


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并要求格力电器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遵守并促使有关人员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


据了解,1月16日下午,董明珠在股东大会上表示,2018年格力电器税后利润预计在260亿元以上,希望格力电器2023年可以实现6000亿的销售目标。作为格力电器对股民的承诺,可以保证每年增长10%。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告诉蓝鲸产经记者,董明珠提前透露了会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相关信息,会使上市公司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而遭到处罚。这样的行为表面来看虽然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伤害,但是会导致一些人利用信息披露的时间差投机,甚至是套利。另外,董明珠这样的行为也反映出格力电器对经营者没有制约能力,失去投资机构对于上市公司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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