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回应米家商标争议:不影响使用 将上诉

12月31日上午消息,针对米家商标争议,小米发布声明称, 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信息称,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原告联安公司拥有“米家”注册商标,其起诉指控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在多功能网关、无线开关等共计十款商品上、销售网页中使用“米家”标识构成侵权,遂提起诉讼,主张总计7800万元的赔偿(计算到2017年12月4日)。

杭州中院认定:小米通讯公司、小米科技公司构成侵权,判决小米通讯公司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联安公司维权合理开支10.38万元,两项共计人民币1210.38万元;小米科技公司对小米通讯公司应对赔偿金额中的680.38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针对此判决,小米发布声明称,杭州联安所拥有商标是“MIKA米家 ”,小米所拥有使用的是“MIJIA ”、“米家”及相关组合。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此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小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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