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严禁首付分期、返现等房地产过度营销行为

贵阳市住建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购房首付、网签、过度营销等销售行为监管的通知》称,贵阳市将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首付分期、返现等过度营销方式做出更为严格的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通知明确,在购房首付方面,严禁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不得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款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不得通过任何平台和机构提供首付融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购房人进行融资支付首付款,不得组织“众筹”购房。

在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为严格执行稳房价、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贵阳市明确,各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不得擅自调整住宅预售许可申报价格,严禁使用返券、返卡、返现等手段过度营销;促销赠送物品的,物品价值严格控制在合理比例范围内。

在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方面,贵阳市要求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销售合同报送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应推行电子政务,及时进行网上备案。

贵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网签备案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将处罚款或暂停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房地产企业,将视情节严重情况列入黑名单,直至清出贵阳市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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