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市印发《滨州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措施》的通知,同时发布《滨州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应急处置预案》。
疫情防控要求企业责任主体化。企业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安排专职机构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体制健全、责任明确、运行流畅、有力有效。
企业要对车间、食堂、公共场所、职工宿舍等区域每日进行一次消杀防疫,并在工作场所设置洗手设施或配备免洗消毒用品。要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就餐时保持距离,减少接触。要减少会议活动次数,确有必要举办的要缩短时间、控制规模、间隔就坐。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对从境外以及境内高、中风险区域返回的职工及其亲友、子女等重点人员(包含无症状感染者),要及时向当地政府、社区报告。企业要利用大数据等智能化手段,对经常出差人员和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的重点群体,进行跟踪、排查、甄别,提高企业的精准防控水平。
应急处置高效化。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疑似和确诊病例,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立即按规定程序处置,处置完毕后按要求迅速复工复产。
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要集中精力谋划好新形势下的可持续发展路径。要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打通供应链和产业链,全力压减库存,加快资金周转,尽量减少“两项资金”占用,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合理充裕。对供应链、产业链尚未完全打通的产业和行业,要坚持市场导向,以销定产,密切关注供应链、产业链恢复情况,不失时机扩大产能,确保企业持续稳健运营。
工业企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过程中,发现新冠肺炎疑似人员,按如下应急预案处置:封闭厂区,停产待命,就近隔离,迅速报告,配合调查,复工复产等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