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消息称,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和内蒙古密集出台了“减负稳岗、扩就业”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实施社会保险费“缓”“降”“返”“免”政策的基础上,内蒙古进一步加大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那炜清介绍道,内蒙古将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额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在放宽裁员率的基础上,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就是说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将其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当年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部返还,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有效稳定就业岗位。”那炜清解释道。
同时,放宽应急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明确失业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适当放宽困难企业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加大对地方龙头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支持力度,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3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确定,具体标准按盟市已确定标准执行。
那炜清列举道:“比如某盟市按第一种方法发放应急稳岗返还资金,某符合条件企业有参保职工300人,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00元,那么这个企业能够申请270万元的稳岗返还资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