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年初至5月底,新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7.16万人,完成年度45万人目标任务的60.35%。其中,稳定就业19.06万人,新增创业2.83万人,带动就业4.79万人。
6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当前实施就业惠民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新增就业看,城镇新增就业人员中,稳定就业19.06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70.17%。
从企业就业看,城镇新增就业中,企业就业13.02万人,同比增长0.71%。其中,中小微企业就业12.29万人,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11.51万人,发挥了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从南疆就业看,南疆四地州城镇新增就业97419人,占新疆城镇新增就业的35.87%,同比增长5.37%,为新疆总体就业局势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5月,新疆新增创业2.83万人,完成年度3万人目标任务的94.26%;创业带动就业4.79万人,完成年度9万人目标任务的53.23%。
今年以来,新疆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政策支持,概括为“两加一降”。
增加贷款支持群体范围,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纳入支持范围;增加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
降低贷款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职工人数的占比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截至5月底,新疆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241笔,共计12.39亿元。
总的来看,新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下一步,新疆会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大“一对一”跟踪帮扶力度,确保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等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增强就业帮扶的精准度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