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裁定书,原告方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腾讯”),被告方为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老干妈”),案由为服务合同纠纷。
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00元的财产。
法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查封、冻结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162406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财产。
此外,法院裁判结果还指出,该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裁定,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至于两方对簿公堂的原因,裁判文书显示,腾讯诉老干妈此案是因为服务合同纠纷,未提及具体纠纷事项。
据腾讯介绍, 2019年3月,腾讯与老干妈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腾讯被迫依法起诉,申请资产保全。法院依法裁定冻结对方企业账户。
针对拖欠腾讯广告费并被立案一事,6月30日晚,老干妈方面发表声明称,经核查,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我司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称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于2020年6月20日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