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千源天价片酬引热议 “限薪令”前签约的片酬该不该降?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演员王千源在去年5月拍摄电视剧《七日生》时跟片方签订了5000万的片酬,之后“限薪令”出台,双方在片酬上因意见不合产生了摩擦。最近,在这部剧已经播完之后,片方突然以王千源索要天价片酬、耍大牌为由将此事爆了出来,一时间舆论哗然。

这并不是第一个因为限薪而发生的演员和片方开撕的事情。早在去年的12月29日,上海红圈影业有限公司就跟演员杨烁因为《漂洋过海来看你之异乡人》片酬谈不拢的事情撕上了明面,当时杨烁跟剧方谈了8750万元的片酬,剧方以不符合规定为由想要让艺人降薪,一度闹到停机。

两件事情,剧方都认为艺人应该按照规定自降片酬,艺人方却认为剧方应该照合同办事,不能出尔反尔。那已经签订了合同,之后又有了“限薪令”,艺人到底应不应该降薪呢?搜狐娱乐就此事采访了一些业内人士和律师。

5000万片酬在当时不算高,但“限薪令”后退款成普遍现象

电视剧演员片酬高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据一位业内人透露:“2018年一线的男艺人片酬大概在8000万到1亿,很多不是一线的小鲜肉也都能要5000万了”。甚至有一部剧一个演员就拿到了1.2亿的片酬。以当时的行情来看,王千源曾经拿过东京影帝,演技也比较受大众认可,5000万的片酬确实不算是最高。

之后为了遏制演员片酬过高的问题,2018年8月10日,三家视频网站联合六家影视制作公司,发出了“(电视剧)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声明。2018年10月31日,广电关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通知》中进一步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限薪令”的出台对于遭遇资本寒冬的影视公司来说,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有消息称,赵薇和舒淇参加的《中餐厅》原本单人单季片酬5000万,后来“限薪令”一出,两人各退回了4000万,还有王菲参加《幻乐之城》原本片酬高达1亿,也退回了9000万。

一位电视剧制片人表示,其实演员退薪的事情蛮普遍的,“去年年初开机,在‘限薪令’出来时正在拍的,或者已经拍完正在做后期还没有播的很多剧,都面临这个问题。有十几个组都涉及到了‘限薪令’,基本上演员都退钱了。”

在这位制片人看来,“对于片方来说,在还没有‘限薪令’的时候,希望请有号召力的有品质保证的好演员来拍,之后出现了‘限薪令’,片方的压力在于可能在审查层面过不了。”就《七日生》这部作品,该制片人认为这部剧投入较大,又是在美国拍摄,主演请了李晨、王千源、杨采钰这样的阵容,应该原本是想拍一部体量较大的作品,但是最终播出的只有二十八集,这说明该剧在播出之前也面临了审核等一系列的问题。

但最终这部剧还是播出了,只不过播出后的收益跟剧方的预期存在很大的差距,这也是为什么剧都播完了,剧方突然跳出来指责王千源要价太高的原因,“这部剧据我所知是赔的,很有可能是后期资金回收出现了问题,剧方是想让演员吐一些出来。如果今天制片方挣钱了,这个账能抹平了,我想片方也就罢了,能爆出来一定是急了很无奈了。”

但是也有人认为片方已经签约了合同又对片酬反悔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6月25日,陈嘉上导演就此事在微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写道:“演员的片酬要是开高了,投资方有权不用。演员当红日子长的有几人?值不值得都各自计算。有很多很好的演员片酬不高又何尝得到机会了?说不定叫高价只是推卸的方式。双方谈判的过程竟拿出来公开,那以后谁敢跟你合作?”所以也不排除王千源当时向《七日生》片方要价5000万只是推辞不想演的托词,但是最终剧方却当了真的这种可能性。

“单集不得超过100万”不具有强制约束力,王千源暂停工作于法有据

在此事件中,除了片酬金额巨大之外,大众的关注点还在于,王千源和《七日生》的片酬是“限薪令”之前签的,从法律的层面来讲,王千源到底应不应该退回一部分钱?王千源经纪人要求变更签约主体算不算偷税?以及因为剧组钱没到位,王千源暂停拍戏算不算是违约?就这些关键问题,搜狐娱乐咨询了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主任易胜华。

易胜华认为,2018年8月出台的“限薪令”是指《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 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这属于各大制作公司、播出平台的联合声明,属于“倡议”的性质,不具有强制约束力。所以即便王千源的片酬超过了单集100万也不属于违法行为。而2018年10月31日发布并生效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的通知》规定:每部电视剧网络剧主要片酬不超过总片酬的70%。该通知发布后的片酬约定应在此约束范围之内。这说明10月3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片酬才受此约束,王千源和《七日生》的合同签订在此之前,所以并不受其约束。

关于聊天记录中提到的王千源的经纪人要求变更签约主体从而达到少缴税的操作,易胜华表示:“工作室、公司都可以成为合同的签订主体,法律允许合法的范围内避税。但是如果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有没有偷税漏税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片方的负责人还提到了因为在薪酬的事情上意见不统一,中间王千源一度出现了暂停工作的情况,导致剧组停工。对此,易胜华认为王千源暂停工作从法律层面上来讲是受到保护的,“艺人因为制片方不愿意支付片酬停止拍戏,要看合同关于片酬支付的方式如何,是先支付再履行艺人义务还是先履行义务再支付,这决定艺人因此停止拍戏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还是不安抗辩权。而此两种权利皆属于合同法法定权利。”

在易胜华看来,制片方和王千源签订合同已经生效且履行的前提下,片方要求修改合同降低片酬是对合同主要内容的修改,双方应平等协商一致修改,如果王千源方不同意修改,片方要看是否符合情势变更,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

目前,《七日生》已经拍完并且播出,说明王千源和剧组的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对于片方突然跳出来说王千源要价太高,想要回一部分片酬的做法,易胜华给出的建议是:“艺人可依合同起诉或仲裁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王千源和《七日生》剧组的片酬纠纷爆出来之后,有业内人士透露,现在整个电视剧圈子大家都在瑟瑟发抖,“今年的戏本来就非常难做,资金压力很大,市场不好,都不说有多少戏撤档了,今年光筹备了最后又撤组的就我所知就有十几、二十部大戏,有审查的原因有资金的原因。现在这个事情一出来,大家都很怕行业再被洗一遍,所以我们也希望这个事情赶快解决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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