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度时报》6日报道,印度最高法院5名大法官当天做出共同判决,正式宣布成年同性之间的自愿性行为属合法行为。法官认为,个人性取向是先天形成的自然现象,无法因人为控制而改变。报道称,最高法院推翻了该国刑法第377条的相关规定,认为该条文等同于歧视、不符合宪法精神。首席大法官米斯拉说,第377条的存在无异于为歧视同性恋的人提供了武器。大法官马赫拉表示:“延误这么久才宣布他们的权益,历史亏欠同性恋人群一句‘对不起’。”
英国《卫报》称,印度最高法院刚一宣判,庭内记者几乎第一时间向外界传达这一喜讯。等候在法庭外的人群爆发出阵阵欢呼,不少同性恋人士当场喜极而泣。有人对媒体表示,他们对国家“再次燃起希望”。一名19岁的女性对媒体说:“最高法院迈出了伟大的一步。虽然还面临很多挑战,但至少我们不再是‘罪人’了。”
印度社会对同性恋行为的“不友好”可谓历史悠久,各族群对这类行为有着不同的惩罚,且刑罚残忍。19世纪60年代,处于殖民统治时期的印度颁布刑法第377条,认定同性性行为“有悖自然规律”,违者依情节轻重将面临10年监禁至无期徒刑。进入21世纪,这条陈规旧律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呼吁将其废除的声音与日俱增。2009年,德里高等法院做出一项关键性判决,认为“刑法377条”有悖于国家宪法宣扬的自由和平等精神。然而4年后,这一判决又被最高法院推翻。最高法院表示,只有印度议会才有权修缮和变更法律。
经过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同性权益事业2017年终于再次出现转机。最高法院当年8月裁决认为,性取向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而保护个人隐私是宪法提倡的基本人权。《卫报》称,当时就有印度法律专家看出其中的“风向变化”——最高法院使用看似“牵强”的方式推翻了2013年的判决,从那时起“377条”其实就已经“凉了一半”。
有国际媒体将这一判决看作一场“个人权益的胜利”。不过美国彭博社指出,印度的同性权益事业仍是一场“孤独的旅程”。该国中央政府在这一问题上几乎完全“不作为”,而是将全部问题抛给司法体系解决。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南亚问题专家瓦西纳维批评说,印度政客完全没胆量去正面应对国民面对的真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