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家中连环起火疑“闹鬼” 真相让人哭笑不得

”闹鬼灵异“这个词怎么听,都感觉慎得慌!到底什么情况?

9月9日,福州市闽侯县一民房起火,消防员及时扑救。

9月10日,还是该栋民房,又起火了!而且,同一地点,连续发生4起火灾。

甚至将电源切断、可燃物全部搬离,仍然发生着火事件!!!

“难道是闹鬼了???”

当地村民人心惶惶,纷纷认为是非自然现象……

接到报告后,县消防大队会同当地派出所迅速介入调查。

勘查发现,这4起火灾的着火物分别是:卫生间厕纸、毛巾,房间柜子里衣服、床垫!!!

更蹊跷的是,就在调查期间,一名小女孩突然向调查人员报告说:卫生间毛巾又着火了!!!

难道又闹“鬼”了?

当时卫生间里并没有其他人进出过,只有小女孩进去后发现起火。

调查期间,都敢出来闹事!看来这“鬼”的胆子真不小啊!!!

调查人员接受了这次硬碰硬的挑战!

真相也逐渐浮出了水面!

“很有可能这是一起连环放火事故!而这起事故的主角就是‘小女孩’”

随后,调查人员迅速将小女孩纳入监控视线,指派专门人员悄悄关注小女孩动向。

10分钟后,小女孩再次走进另一间房并马上出来,随即,该房间就冒起了烟。

经过反复询问后,小女孩终于承认所有的火都是她点的。

不管什么原因,放火很危险,而且……会坐牢!

典型案例:

去年3月份,未满16岁的阿杰,因多次在广州市白云区放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01

什么是放火罪?

就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特别注意了,你烧的东西,不管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都属于放火。

02

对放火罪有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犯有放火罪的即构成刑事责任)

来源:江西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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