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约炮没找到地方“交易” 认为受骗后抢劫对方

深夜约陌生女子吴某见面后,男子徐某认为约定的“交易”没有完成受到欺骗,持刀对吴某进行抢劫。警方将徐某抓获后,检察机关以涉嫌抢劫罪对其提起公诉。10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徐某当庭认罪悔罪。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2018年5月8日凌晨零时许,徐某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停车场内持刀相威胁,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强行劫取被害人吴某10000元及女士挎包一个(内有两部手机、身份证等物品)。后徐某再次向吴某索要钱款,驾车至朝阳区呼家楼南京银行附近,要求吴某下车取现,吴某独自进入南京银行自助营业厅后报警,徐某驾车逃离现场。

据徐某供述,2018年5月7日,他收到一条陌生短信,表示可以提供“特殊服务”。通过微信添加好友后,徐某约定晚上11点和吴某会面。“她把定位发给我之后,我就开车去朝阳区找她。接到吴某之后,在路上兜兜转转很久都没找到安全的地方。”徐某说,他觉得吴某故意欺骗了自己,因为之前做生意失败,外债累累,经济压力较大,心情烦躁之下抢劫了吴某。

检察机关认为,徐某以暴力相威胁,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该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三年到六年有期徒刑。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能够考虑自己是初犯,从轻处罚。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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