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丈夫从六楼推到五楼后,徐冰腰、腿动弹不得,她从五楼往下爬到楼外,向路人求救。
2018年6月20日,上海警方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女子徐冰被其丈夫俞峒家暴并推下楼梯,现正在中冶医院就医,民警随即赶赴医院。经审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俞峒提起公诉。
2018年6月19日,俞峒到徐冰单位找她,因丈夫之前就对自己实施过家暴,徐冰不愿跟俞峒回家,两人发生了争执。至21时,徐冰还是跟着俞峒回到家中,但因为她回家后未和俞峒母亲打招呼就回到房间,三人又发生了激烈争吵。
过程中,徐冰用言语侮辱了俞峒及其母亲,被丈夫动手打了两巴掌,她气不过,至门口准备离开,但三人依然还在争执。俞峒听到妻子言辞中还对自己和母亲不尊重,于是上前和妻子发生肢体拉扯,过程中,俞峒将妻子从六楼楼梯推了下去,妻子直接摔到了五楼。
摔下后,徐冰腰和腿立刻动弹不得,但俞峒与其母亲见她是清醒的,认为并无大碍,便进门了。徐冰见丈夫冷眼旁观,便一个人从五楼爬到一楼门口准备求救。这时,俞峒从屋里出来发现妻子不见了踪影,便追到一楼,发现妻子正在向一个路人求救,于是让对方不要多管闲事。徐冰见情况不妙,便对丈夫说如果自己出了事情,他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丈夫这才将她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徐冰因外伤致左内踝骨折构成轻伤一级,L3椎体侧缘压缩骨折、左足第1-3趾骨完全性骨折、足舟骨粉碎性骨折均构成轻伤二级,体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徐冰告诉主治医师,自己是被家暴至此,请求其帮忙报警。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医生拨通了110。
宝山检察院认为,本案虽发生在夫妻之间,且犯罪嫌疑人俞峒提供了被害人谅解书,但之后被害人多次联系承办人,表示谅解书并非其真实意愿,希望依法追究丈夫刑事责任。且俞峒在2013年也实施过家暴,因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俞峒依法起诉至宝山区人民法院。日前,宝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行为,实施家暴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本案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如不幸遭遇家暴,千万不要做“沉默的羔羊”,要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的利剑维护自身安全。也请施暴者爱护亲人,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