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纪委市监委对2018年1至9月全市纪律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在此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2309人(其中党纪处分2006人),其中厅局级干部66人,“小官贪腐”306人。
通报显示,2018年1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1665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1616件,谈话函询2777件次,立案2624件,增长23.5%,处分2309人(其中党纪处分2006人),增长15.2%。处分厅局级干部66人,县处级干部362人,乡科级部503人,移送司法12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359人,“小官贪腐”306人。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109人次,增长19.6%。其中,第一种形态665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3.1%;第二种形态1802人次,占19.8%;第三种形态361人次,占4.0%;第四种形态289人次,占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