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骑电动车被撞死亡 肇事司机无罪不负责任

一辆轿车正常行驶,不慎撞上了闯红灯的电动车,骑电动车男子杜某不幸身亡。10月15日,记者从高密交警大队了解到,因杜某驾驶超标电动车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对自己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轿车驾驶员不担责。民警告诉记者,惊险的是,在杜某后方,还有一辆电动车随其一起闯红灯,差一点也被撞到。

今年8月24日中午,高密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122报警,称在平安大道与晏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值班民警在现场看到有一中年男子躺在地上,已经停止了呼吸。旁边一辆二轮电动车、北京现代牌轿车不同程度受损。

轿车驾驶员苏某说,自己驾车沿平安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到路口时,信号灯显示是绿色信号。在自己轿车的左侧,有两辆大货车正在慢慢通过路口。他便开车正常行驶。当他行驶到路口中央时,不想撞到一辆电动车。

民警调取了事发路口的监控录像,发现当日中午12点59分左右,在高密打工的54岁辽宁籍男子杜某,驾驶超标二轮电动车沿晏子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平安大道路口,此时路口信号灯明明显示是红灯。杜某看到东西方向两辆大货车起步很慢,便不管不顾,继续驾车前行。当他行驶到路口中央时,发现了从大货车一侧冲出来的小轿车,尽管杜某下意识地采取了制动措施,但两车还是撞到了一起。

民警通过监控视频、结合现场勘查及轿车驾驶员陈述,判定二轮电动车驾驶员杜某因驾驶超标电动车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规定。按照交通法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杜某对自己的死亡承担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员苏某对事故不承担责任。

民警说,惊险的是,在这起事故发生时,杜某的身后,还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跟着闯红灯抢行,差一点也被撞到。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潍坊发生了多起非机动车因自身违法行为被撞后,承担全部责任的事故。警方提醒非机动车驾驶员,在路口抢行,往往会让自己进入机动车驾驶员的视觉盲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千万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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