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拒不归还,还趁机向失主骗了近千元的“押金”。近日,因此事登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女孩张某迫于压力,终于履行了归还义务。
2017年4月,西安市鄠邑区某高校学生王某乘坐出租车返回学校时,不慎将一部价值2699元的手机遗失在车上。次日,王某试图拨打该手机号时,拾到手机的张某接听了电话,张某称手机被她捡到,但因不确定该手机是否确为王某所有,要求向其支付押金,承诺收到押金后,连同手机、押金一同返还。王某便先后向张某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中转款950元。但张某收款后,并未按约定向王某返还手机及押金。
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之后以张某支付宝实名注册的信息向鄠邑区法院提起诉讼,鄠邑区法院判令张某返还其手机及支付的押金。
但该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鄠邑区法院最终依法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张某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终于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法律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同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张某向王某返还手机折价款及押金共计3700元,该案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