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一环卫清洁车厂车队长付某用“母亲被骗要跳楼”等借口,骗取21名员工270余万元。新京报记者今日(15日)获悉,付某因犯诈骗罪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978年出生的付某是北京人,案发前在朝阳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某清洁车辆厂任车队长。根据指控,2014年至2017年间,付某在朝阳区环卫局某清洁车辆厂等地,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虚构其母亲被骗要跳楼等理由向李先生等21人骗取借款,用于挥霍,不能归还,造成损失270余万元。
此前在庭审中,被骗最多的李先生到庭旁听,称自己曾先后借款给付某达200万元。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受骗者都是该车厂司机。李先生说,因付某是车队长,如果不借钱,司机们恐被“穿小鞋”,便选择借钱给他。
付某的母亲表示,2016年底有人到家里讨债,她才知道付某在外借了钱。“近几年我没有被别人骗过,也没有要跳楼的想法。”她说,倒是付某以买房的名义找自己要过钱,并称儿子平时花销也很大。
付某交代,21名被害人都是其同事。他曾向同事虚构“母亲被骗要跳楼”“哥哥在反腐中被拘留”等理由借钱,钱款到手后则都被自己挥霍,其中多数用来“包养情人”,给情人共买了3套房、4辆车。“我喜欢住高档酒店,每晚两千到三千价格的房间。”付某说是虚荣害了自己。
经审理,法院认为付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