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意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相关典型案例。《意见》明确提出坚持最严法治观,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意见》分别从落实严格责任、助推水沙调节、促进绿色用水、支持创新驱动、保护人文资源、强化修复措施、注重分类施策等七个方面,对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全面、系统、整体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工作的特点。

  《意见》强调,落实严格责任,加强黄河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依法惩处污染环境、非法采矿及破坏性开采、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厉惩治环境监管失职犯罪、造成环境污染严重后果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

  《意见》指出,加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职责案件的审理,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落实流域监管责任。《意见》提出“构建流域司法机制,形成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合力”,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在规范性文件的层面上,明确提出构建流域司法机制的要求。

  发布会上,还公布了关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10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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