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价格调整信息,从2020年2月18日24时起,山东省汽油和柴油的最高批发零售价格将分别下调415元和400元/吨。调整后我省各等级汽油、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及相关事项见下表。
备注:
1。国家储备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应的汽油和柴油(国标六类标准产品)价格分别为每吨7105元和6140元。渔业、林业和土地复垦用汽油和柴油的供应价格暂时以国家储备石油价格为基础。
2。表中所列价格为根据国家VI标准的汽油和柴油价格。
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同等级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4。表中价格包括消费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