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财长会议支持对科技巨头严格征税 预计明年达成协议

  • 2019-06-11 09:30
  • 经济参考报

为期两天的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9日在日本福冈市闭幕。据路透社报道,G20财政部长已达成共识,计划制定共同的规则以弥补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全球科技巨头为降低企业所得税而利用的漏洞,会议同时确立了将在2020年达成最终协议的目标。

此次G20会议通过了经合组织(OECD)制定的路线图,该路线图提出未来要加大技术和互联网跨国公司的税收压力。经合组织秘书长安赫尔·古里亚解释说,该路线图的目的是废除大多数国家实行了一个多世纪、在数字时代已经过时的税收原则,这种原则使得互联网巨头可以选择低税负国家作为企业纳税所在地,虽然它们在这些地区的业务比例很小。而新系统中的税收标准将根据企业在每个国家的“重要经济存在”、操作的数据数量、其他无形数字资产以及用户数量来决定。即使企业在一国境内没有实体公司,只要对这个国家贩售商品或服务,即可向企业征税。

路透社报道称,不管终端客户地点在哪里,谷歌、苹果等科技巨头都会将获利转移至爱尔兰及卢森堡等低税率国家,借此降低税负。这些科技巨头仅在欧洲支付很少的税金,从而引发了广泛的批评,因为这种做法在很多人眼里都是违反公平原则的。

法国财政部长布鲁诺·勒梅尔指出,必须有一个国际解决方案,全球现在需要努力解决如何衡量数字经济活动以及数据的销售、交换和使用的问题。一旦新的数字税体系建立,法国将废除自己的数字税。法国政府自2019年1月1日起已经向谷歌、亚马逊、脸书等30余家全球互联网巨头征收数字税,以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和本地企业一样公平纳税。按照其规定,全球数字业务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和在法国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将被征收3%的数字税。按照勒梅尔的说法,2019年数字税的税收收入预计为4亿欧元,到2022年这一数字将达到6.5亿欧元。

英国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和勒梅尔都指出,必须建立“公平”和“非歧视”的税收制度,考虑到互联网公司的不同业务模式,他们同时强调了计算这些公司纳税活动的困难。哈蒙德也表示,如果出现了一个G20共识,那么国内的数字税将立即取消。

美国财政部长史蒂文·姆努钦则强调,各国对此措施已经存在“强烈共识”,呼吁解决“悬而未决的技术问题”,以便该措施能够尽早实行。此前,美国政府曾就此表达过疑虑,认为欧洲推行的数字税会对美国科技巨头形成不公平的税收待遇。同时也有声音称,新的税收体系会让爱尔兰这样的国家更难以极低的企业税率承诺来吸引外资。

此外,G20决定将在2020年敲定这些建议的细节,同时将分析“数字税”的经济影响,以评估各国对互联网巨头增加税收压力后能够获得的税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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