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 打造互联互通国际平台

  • 2019-12-09 08:23
  • 人民网

“法治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律师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国律师与各国同行一道,共同携手开创发展新机遇、开拓发展新空间。”12月8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大会在广州召开,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会上致辞。

傅政华指出,“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正式成立,标志着律师服务“一带一路”搭建新的平台,标志着律师国际交流合作跨入新的阶段,标志着律师参与世界法治建设翻开新的篇章。

联盟成员推动法治领域交流互鉴

会议倡议,联盟成员要秉持和平、发展、共赢的时代理念,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精神,推动法治领域交流互鉴。要聚焦深化互联互通,推动法律服务深度融合;聚焦共建合作机制,推动律师合作转型升级;聚焦参与联盟建设,推动律师联盟持续发展。携手同行、合作共赢,推动律师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大会审议通过了《“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章程》,选举产生联盟第一届理事会和联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当选第一届联盟主席,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格雷戈瑞·维贾延德兰(Gregory Vijayendran)、印度律师协会候任主席普拉什特·库玛(Prashant Kumar)、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学兵、韩国律师协会会长李讃熙(Chan Hee Lee)当选第一届联盟副主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事务高级顾问、副秘书长康煜当选第一届联盟秘书长。

来自不同国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需要汇聚和合作

“一只蜂酿不成蜜,一颗米熬不成粥。这句谚语的意思是,任何有价值的事情都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新加坡律师公会会长格雷戈瑞·维贾延德兰(Gregory Vijayendran)说,“我们完全赞同‘一带一路’国际律师协会(BRILA)的理想和目标。来自不同国家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需要汇聚而不是分歧,需要合作而不是孤立地运作,从而为我们的客户带来最佳的解决方案。”

此前,来自陕西、广东和江苏的中国律师被借调到新加坡,参加新加坡律师事务所的培训和实习。新加坡也有律师代表团到广州进行对等借调,也给出了积极的反馈。“我们相信,BRILA的成立,将提供更多的实体和网上交流机会。” 格雷戈瑞·维贾延德兰表示。

壮大“朋友圈” 构建常态化法律服务网络

依据《“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章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是由全国律协发起,“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法律机构等组织以及律师个人自愿结成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的国际性专业组织。联盟总部及秘书处设在北京,联盟的官方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王俊峰介绍,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发展联盟会员,不断壮大联盟的“朋友圈”;二是构建常态化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扩大联盟的国际影响力;三是与“一带一路”相关组织和其他国际律师组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律师交流合作活动;四是加强联盟自身建设,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国际律师组织运作机制和模式。

“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是在我国登记注册的第一个国际性律师组织。目前,联盟创始会员有85个,包括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和律师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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